约定好的抚养费还能增加吗?对方哭穷不给怎么办呢?比如之前我办理的一个案例,李先生和王女士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王女士表示不需要李先生支付抚养费,于是便在协议中约定了李先生不付抚养费。离婚后不久,孩子因为生病需要大笔医疗费用,王女士不得不向李先生提出支付抚养费的要求。但此时,李先生已协议中已约定不付抚养费为由拒绝支付。后来,王女士找到了我,我分期案情之后,认为王女士起诉,要求李先生出抚养费是能够获得成功的。因为根据明确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我帮他代理之后,法院最终也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再比如我代理的一个抚养费的案子,小孩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每月两千元。但后来小孩身体不好,需要看病,需要钱,而且考入私立高中,学费也增加了。我查明情况后,代表当事人的小孩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抚养费。男方开始哭,求说自己失业了,车子也卖了,根本没钱支付抚养费。我从严谨的角度出发,做了这三件事情。第一,我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并亲自去社保局调取到南方的社保,发现他根本就没有停讲。第二,据南方的公司调查,到南方不但没有失业,而且工资每月一点八万元。第三,去了车管所调查,发现车根本没卖,还在每天开着。我把这三点调查结果都提交给了法院,并且认为男方虚假陈述,谎报自己的真实收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因其虚假陈述被法院当庭训诫。最终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每个月五千元。所以在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客观情况,如在离婚后抚养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抚养费。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根据你的客观情况发生的变化,指导你提供什么证据。除了学费增加和小孩生病需要高额医疗费外,还有你自己的收入降低,或者失业,或者自己生病需要医疗费等情况,都可以当做你向对方增加抚养费的依据。我是职业一二年的上海婚家律师韩雪莲,专办全国婚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