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情人用冷冻胚胎生子争遗产。法院这样判,在广东清远清城的一个真实案例。二零二一年一月,男方因车祸不幸去世,三个月后的二零二一年四月,一位婚外第三者来到私营诊所,将此前冷冻的胚胎移植到自己体内,并生下了一名男婴。随后,第三者竟以男婴的名义起诉男方的配偶和孩子,要求继承男方,包括存款、房产、公司、股权等在内的财产。首先,从继承开始的时间来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这个案件当中,男方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去世,而此时男婴还没有出生,并且只是一个处于冷冻胚胎的状态,并不是母亲体内的胎儿。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简单的说,如果涉及遗产继承的情况,胎儿尽管还没有出生,但是也可以作为自然人对待,也可以继承遗产。但对于冷冻中的胚胎是否享有继承权,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个案件当中,男子去世后才出生的男婴是不是享有继承权,确实存在疑问。第二,关于男方是否是男婴生物学父亲这一关键问题。如果你能够证明男方是男婴的生物学父亲,那么男婴有可能成为男方的法定继承人。但如果无法证明,男婴就没有资格继承男方的任何遗产。在这个案件当中,第三者拿不出任何证据能证明男婴与男方存在血缘关系。而且男方也没有在遗嘱中表达过在去世后生育男婴的意愿,男方的配偶也没有同意或者是默许第三者生下这个男婴。第三,第三者未经男方或者是其亲属同意,擅自生下男婴,并有意去争夺财产。这种行为本身就有悖于公序、良俗和做人的道德底线。最终,法院驳回了第三者的诉讼请求。在我看来,这个案件中,第三者的行为存在几个问题。首先,冷冻胚胎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不能简单地认为通过非法手段将其移植并生育的孩子就享有继承权。第二,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亲子关系的情况下,不能随意主张继承权利。第三,第三者的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不予支持。如果你有类似的问题,我建议你首先要积极搜集证据,证明对方的不合理诉求。其次,要明确法律对于继承的规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存在疑问,也可以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提供帮助。我是深圳婚家律师马芳芳,职业一二年自安办全国婚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