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下房产,竟然表妹也有份! #抖来普法2024 #深圳婚家律师马芳芳 #遗产#继承##转继承

  • 深圳婚家律师马芳芳
  • 2024-11-18

父亲去世,留下房产,竟然表妹也有份儿。小张一直以为自己是父亲唯一的继承人,没想到父亲去世后,房产继承却出现了意外。小张的父亲早年丧偶,独自一个人将小张抚养长大。不久前,小张的父亲离世,留下了一套房产。他本以为自己作为独生女,可以顺理成章继承父亲的房子。依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依据这一条法律规定,小张完全可以作为他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然而,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却被告知他的表妹,也就是他姑姑家的孩子,也对这套房子有继承权。原来,小张的父亲在丧偶后并没有再取,但小张的爷爷、奶奶当时都健在。于是,依据上面的法律规定,在小张父亲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遗产应当由小张小张的爷爷、奶奶三个人共同继承。然而,不幸的是,在小张父亲去世后不久,小张的爷爷、奶奶也相继离世。小张爷爷奶奶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小张的姑姑继承了他们从小张父亲那里继承来的部分房产份额。为此,小张父亲的遗产继承人为小张和小张的姑姑。那小张的姑姑得到的遗产份额,其实是小张爷爷奶奶从小张父亲那里继承来的财产。可是之后小张的姑姑也去世了,小张姑姑继承的财产又转给了他的女儿,也就是小张的表妹。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他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那这条法律规定在法律上叫做转继承。在这个案例当中,小张的父亲先与小张的爷爷奶奶去世。小张的爷爷奶奶继承了小张父亲的部分房产份额后,小张的姑姑又继承了小张爷爷奶奶这部分额之后,小张的姑姑去世。那这时姑姑是在小张爷爷奶奶去世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所以符合转继承的时间条件。所以这样一来,小张父亲的这套房子,除了小张可以继承一部分外,小张的表妹也就拥有了相应的继承权。这个案例当中,小张的情况比较复杂,但也很常见。如果小张的父亲生前能够立下遗嘱,明确房产的归属,就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小张作为父亲的女儿,确实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之一,但由于小张的爷爷奶奶也在继承范围内,而且他们去世后,其继承份额又被小张的姑姑继承。姑姑去世后,又转给了表妹,所以才出现了现在的局面。那对于像小张这样的情况,我给出以下两个建议。首先,亲人在世时,尽量鼓励他们立下遗嘱,明确财产的分配,避免日后出现纠纷。第二,如果已经面临遗产继承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权益。如果你也有类似的问题,可以找专业的婚姻律师聊聊。我是深圳婚家律师马芳芳,职业一二年作案办全国婚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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