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去世,留下的房贷谁来还?丈夫因为意外离世,可家里的房屋贷款还有六十多万没还,结果银行把他的家人,包括父母、妻子和女儿,都起诉到了法院。很多人就很疑惑,这人没了家人是不是有义务去还银行的贷款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简单的说,这房屋按揭贷款人要是去世了,银行是有权要求他的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那这个案例当中,男子还剩六十万的贷款没还,要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后,男子的遗产只有三十万。那继承了他遗产的人,就得在这三十万的范围之内还款就行。超出的部分呢,继承人可以自己决定还还是不还。同时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付清偿责任。意思就是说,要是继承人干脆不想继承遗产了,直接说我不继承了,那也就不用帮他还这房屋贷款了。对于案例中的男子的父母、妻子和女儿来说,如果他们不继承男子的遗产,那银行的六十万贷款也就不需要他们偿还了。这种情况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你享受了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继承人继承遗产也得承担相应的债务。但如果遗产不够还债的话,继承人也不是非得把自己的钱掏出来去还,而且继承人是有权利选择是否继承遗产的。如果你觉得债务太多不划算,你完全可以放弃继承,这样就不用去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决定继承遗产,就要对遗产的价值和债务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产等遗产进行估值,同时了解清楚被继承人的债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你觉得债务过多不划算,那么就果断的放弃继承权。在放弃继承时,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时要注意保留好效相关的证据,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所以,面对类似状况,该承担的承担,如果你承担不了,完全可以不去继承,这样就不用去偿还债务了。我是深圳婚家律师马芳芳,职业一二年专办全国婚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