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拒绝离婚,不出庭,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第一,如果对方死活不愿意离婚,甚至在你提起离婚后,就玩起了人间蒸发。这时你再起诉依然是有用的,但对方玩消失不出庭,第一次起诉不判离的概率可能比较大。但通常再起诉一次就会有结果。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离,那么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如果双方分居满一年以上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所以关键是要准备好双方分居满一年的证据,只要证据充分,判决离婚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第二点,由于对方不出庭,原告要尽可能搜集全面客观的证据,一些关键证据难以自行收集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由法院调取相关的证据。那原告自行收集的证据通常情况下,包括聊天记录、通信记录、分居证、证明、证人证言、财产证明等等,用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及财产状况。那这样做的目的是,尽管被告不出庭,也能够保证积极配合法官的工作,如实回答法官的问题,保证案件事实能够得到全面客观的查明。因为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损伤。第三点,由于被告不出庭,原告有可能面对诉讼程序的延长。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那公告送达是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用在受送达人无法直接联系到的情况下,法律文书依然能够被视为有效送达。因此,一方不出庭玩失踪时,审判案件的法官可以依法通过公告的方式来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所以,对于起诉的一方一定要保持耐心,积极配合法官工作。对于诉讼中带来的心理压力,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去缓解情绪上的焦虑。那我本人办理过一个案件,两个人婚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男方便独自外出打工,之后长期失联,女方多次寻找没有结果,两年后找到了男方,但男方的态度冷漠,并再次玩消失。女方便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承办案件的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经多方打听,仍然没有联系到被告。鉴于被告无法联系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登报向被告男方送达应诉以及开庭手续等资料。公告期满后,被告仍然没有出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院认为,女方多年来独自承担家庭责任,照顾子女,而被告长期失联,不履行家庭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所以,即使对方拒绝离婚,而且不出庭,只要你坚决要求离婚,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特别是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两人分居满一年的证据。关于分居的证据,你可以搜集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社区证明等等,这些都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只要证据充分,法院最终是会支持你的诉求的。你有类似问题吗?可以找专业的婚家律师聊聊。我是深圳婚姻律师马芳芳,职业一二年专办全国婚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