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目前在外出差,只同居五个月。女方刚生完孩子,就要和我离婚,我能要回彩礼和孩子的抚养权吗?这是一个粉丝给马律师的留言,女方要离婚。首先我们说彩礼的问题,国家法律确实规定只有几种特殊情况,彩礼才可以返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只有上面这种情况下,你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这个粉丝的情况是,虽然婚事只有一年,两个人同居不到半年,可毕竟已经结婚了,孩子也生了,所以想要全部要回彩礼,基本上不太可能。依据上面的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并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综合考虑彩礼的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的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所以如果你给女方的彩礼数额比较大,又考虑到你们的婚事短等情况,有可能会返还一部分彩礼。但这也是只是有可能具体的看法院怎么判,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是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习俗等因素。第二,说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刚出生这么小,如果女方要抚养权,那么可以基本上确定会判给女方。依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法院通常会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环境等因素。婴幼儿时期一般随着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男方现在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难度非常大。怎么破解这种情况?我给粉丝的建议是,在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他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第一次就不会怕梨,然后等孩子满两周岁之后,他再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到时候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我看来,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彩礼返还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都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在彩礼返还方面,如果你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彩礼的数额,给付彩礼,导致你的生活困难等情况,对争取部分返还会有帮助。比如提供你的收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等证明。在子女抚养方面,你可以在这段时间多关心孩子和孩子保持联系,为以后争取抚养权,积累感情基础。同时,你还得努力提升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生活稳定性,让法院看到你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你有类似的问题,也可以找专业的婚家师聊。我是深圳婚家律师马芳芳,职业一二年自办全国婚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