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家事司法解释解答:房产证加名父母出资购房等如何分割 #法力无边过大年 #抖来普法2025 #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家事律师 #宁波律师陈春香

  • 宁波律师陈春香
  • 2025-01-16

房产证上加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屋怎么分割呢?刚刚,新乡出入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都一一做出了明确的答复。先看看第五条的规定啊,婚姻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登记,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解约的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有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第一款是什么意思呢?约定给对方一半或者全部房产,但是没有过户。离婚时到底判给谁呢?不宜刀切,关键是要考虑婚姻时长、子女多少过错程度,家庭贡献大小。比如说房子约定给女方,即使没有过户,但是结婚时间较长,子女生育较多,女方养家糊口还照顾子女、老人等等,家庭贡献较多。离婚时也可以判给女方是否补偿男方以及补偿多少,就要看具体情况,体现公平原则,不能让勤劳善良的人吃亏。再看第二款啊,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女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这第二款是什么意思呢?如果闪婚闪离,即使房屋过户了,还是优先考虑物归原主,要不要补偿,补偿多少,就要看具体情况,还是体现公平原则,谁也不吃亏。给予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严重侵害,给予方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给予方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请求撤销前两款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这第三款就是对欺诈、胁迫、损人利己的情况,受害方可以要求撤销证据。再来看看第八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的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陈律师在总体上解读一下。五、无论是婚姻前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子女出资购房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不白的,就要保护出资方子女的利益。这两条啊归结成一句话,就是想通过婚姻洗房,把别人的房产变成自己的房产。法律是不支持的,这两款是扎扎实实落实了公平原则。因为即使有约定,有过后,离婚时都不一定是你的。总之,这一次的司法解释明确,鼓励为家庭多做贡献,警示过错方要付出经济代价,但是,对痴心妄想者不留下任何空间。你有婚姻、家庭财产问题,可与我聊聊。我是宁波明游律师陈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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