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粉丝来咨询,自己做了个伤残鉴定,还要不要再做个三期鉴定。首先,伤残鉴定就是评定伤者的伤残程度,而三期鉴定则是对伤者的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做一个期限鉴定。这里有一个常见的误区,很多人以为伤残鉴定已经包括了三期鉴定,其实两个鉴定是相互独立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伤者在做伤残鉴定的同时,一起做个三期鉴定,避免以后有争议而再到鉴定所做鉴定。当然,如果双方对三期的赔偿没有争议,那就没有必要去做三期鉴定。还有就是这个鉴定费由谁来承担,在浙江,伤残鉴定费是一千二,而三期鉴定费是七百,费用的承担是根据责任比例的。如果对方负全责,那么所有的鉴定费将由赵世峰承担。但实际中,伤者在做鉴定时,要自己先垫付赵世方或保险公司都不会来付,因为他们都不想伤者去做鉴定。甚至我们去做了鉴定,对方还可能不认可。因此,在遇到交通事故理赔难时,可以采取直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确保将合理的赔偿,包括鉴定费等全部争取到位。如果你在浙江遭遇了交通事故理赔难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或私信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