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明明是社保局发的,为什么公司却不愿意让离职的员工领到失业金呢?我要不要告诉他,想要领到失业金,必须得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才能领取,但是这一点就卡住了。很多人因为公司会给你办理离职的时候,会想尽各种办法让你把这个离职原因写成各种原因。公司之所以这么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如果太多人因为公司原因离职的话,那对外看起来就是公司的管理有问题。还有一个原因是社保局每年会给企业发稳岗补贴标准,就是按照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九十。比如说广东企业一年就能拿到一到三万块钱。那如果这一家公司有不少员工离职,都领了失业金,社保就会认定这个企业不稳定,就会扣减这个补贴,甚至会取消领取的资格。那很多公司就得防止这种情况,让员工没有办法领到失业金,这样他们就能省顶完岗补贴。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如果把离职原因写成公司原因,那公司就会担心员工凭这一点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这个赔偿金。所以公司宁可让员工领不了失业金,也要避免留下主动开除的证据,降低风险。算了算了,我还是别告诉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