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苏州报律师。今天在相城王府井大街这边真热闹。今天跟大家讲一个跟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在苏州啊买二手房,如果交了定金,签了合同,那就没有任何退路了。刚刚有位粉丝给我打电话说,因为准备结婚需要婚房。当时看房的时候看中一套二手房,户型价格也都合适,就当场打了定金。后来发现墙壁有裂缝,修复不了,想退定金,结果需要赔偿高额的违约金。明明结婚是个喜事,结果却因为这个是相当的闹事,这换谁心里都不会好受。其实问题就出在了合同上,在合同的第三十页的结尾,有很小的一排字,注明了房子的情况。而当事人因为初心没有看到,当场就把纸签了,而且买卖合同里面就有这么一句话。违约方需要支付房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还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买卖合同都会写的一句话,搞得现在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所以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内容看清楚,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要因为初心白费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