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烟台律师燕梅,今天特别激动,也很开心啊。今天在烟台的高新法院开了一个一百多万的一个合伙纠纷的案子。我们代理的是原告被告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没来。那么我们就跟当事人沟通之后呢,跟法官建议要求被告第二次一定要来。结果今天被告一开始还是没来,我觉得被告可能最近是比较忙吧。对方如果说在收到开庭传票之后不来开庭,不是说今天的庭就开不了了,是他自己放弃了为自己辩解的权利。那么他就要承担不利的相关后果。今天呢,是本案的第二次开庭,我们前半小时到了法庭,被告一开始没来,最后迟到了十二分钟进了法庭。那么三个小时的庭审被我们事先准备的九个连环问给噎住了,前后相互矛盾有点凌乱,到最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个案子啊,我们团队跟当事人沟通,内部沟通、开会等等,前前后后进行了近二十次的讨论。所以说这次庭审特别特别顺利,严律师从来不打,无准为了账,更不会许诺做不到的事情。其实有的时候啊没有证据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把别人的事儿当事儿。这种漠视的心态千万是不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