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烟台的栖霞市人民法院开完庭出来,这是一个离婚的案件。案件的当事人呢,是一个海员。我还记得他之前来捋,所找我的时候呢,第一感觉就是海原那种特有的朴实。现在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失落和无奈。他说他想不明白,现在就因为说这点钱的问题闹了矛盾,女方就带着两个孩子回到外省的娘家了。现在她收到了一个离婚诉状,离婚的细节我就不方便透露了。但是无论怎样,这种案件里,最受伤的就是孩子。如果说两个孩子一人带一个,那么在父母闹的这么僵又分居两地的情况下,他们两个也很难见到了,也就相当于彻底的担心兄妹无法联系。那么在两个孩子以后的成长生活中都会缺失爸爸或者妈妈。所以说开庭前,我也尽力的在协调,看看有没有考虑过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让给对方。毕竟这个大哥常年出海,带个孩子确实是不太方便。以后如果说他重新组建家庭不是很方便,他说要这个女儿,我就打算这辈子不再结婚了,把女儿好好养大就好,让我真的感触非常深。吃过苦,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在面对家庭破裂时,内心会如此的脆弱。我除了尽全力帮他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能说什么呢?我们团队代理了不少的离婚案件,不是所有的被告都是过错方。这个概念其实完全就是错的。我也希望大家能够尽力的珍惜眼前人,因为谁都是第一次做别人老公,老婆,第一次做别人的爸爸妈妈可能并不完美,但是谁还没有一个成长和适应的过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