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莱山法院,今天不是来要钱的,今天是来还钱的,其实挺特别的一个情况。一位当事人主动联系我,说他想把十来年前欠的债务给还清了,他现在经济状况好一些了,就想把之前欠的钱还掉。这对于之前借钱的人来说,肯定是个好消息。我这次来呢,代理的就是这个想要履行欠款的被执行人过来烟台的莱山法院处理后续的事宜。因为时间太久了,十几年了,对方的这个联系方式都找不到了。所以说我们只能来法院调卷,才能联系上对方这个经历啊,引申出一个很重要的提醒,给在烟台有钱还没要回来的朋友们一个提醒。如果你觉得对方现在没什么钱,那么也要及时通过诉讼把债权固定下来。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不起诉,那么债务就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存在一个时效的问题,那你可能就很难主张了。通过法院把债务确认在判决书上,你就得到了一个强制执行的权利。这个怕决确认的债权就不会再过期了。那就像今天这个案子,正是因为当年啊这个借款的人起诉了我们当事人。案子在法院留有记录,并且有胜诉的判决。那么现在我们这位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好转,有能力履行了,他自然会主动还款。如果说当年没起诉,那么这笔钱可能就真的石沉大海了。所以呢,叶梅律师建议,面对欠款,不要因为对方暂时的困难,就放弃法律途径及时起诉获得判决,是为了未来可能出现的转机,保留了一个有效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