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千万别被高额的利息给冲昏头脑啊。如果说有人找你借钱,答应给很高的利息。一开始钱给的很痛快,你是不是觉得这买卖稳赚不赔呢?最后利息没了,本金也要不回来,这个咱们得知道哈。法院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有规定的。简单来说,如果说约定的利息超过了银行同期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的部分法院是不支持的。这个时候即便你白纸黑字写了也没用。如果说对方多给了超额的利息,那么超额部分也可能被用来抵扣本金。你想想看哈,银行利率这么低,为什么他不从银行贷,而是花大价钱来找你借呢?这肯定是因为他征信有问题,银行不借给他了。那像这种情况还不是风险吗?所以说,严律师奉劝大家往外借钱一定得理性。别光盯着那点利息,本金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在烟台,有法律问题可以来找我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