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协议离婚的就不要去碰离婚官司。为什么说我劝大家不要一上来就打官司呢?因为打官司只是一种手段,不是最终的目的。我们目的是顺利离婚,保住财产,分清债务,拿到孩子。如果说从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讲,打官司通常就是五,五分嘛,最多不会超过四六。而且这分的只是明面上知道的财产被对方藏起来的一些隐性的财产,如果查不出来,那就更难分到了。所以说能协议咱就尽可能别走诉讼,千万别犟着说。哎,言律我已经搜集了对方多少多少的出轨啊、家暴啊、嫖娼的证据,真打起关系来,这些证据不一定能让你多分到财产。但是如果说你决定离婚的时候,就委托律师,让律师介入,律师教着你如何取证,如何沟通,如何谈判,掌握谈判的话术和技巧。你有可能拿到比诉讼,离婚中法官根本不能判的一些权利。比如说在有些婚姻案件中,他们除了共同的财产以外,还有一些借父母的钱呀,共同投资,但是没有到期的款项呀。这些如果诉讼离婚的话,可能不予处理。但是在调解,在谈判的时候,我们是可以一并跟他谈的。我们准备离婚协议的时候,同步要准备一份婚内参产协议。因为现在离婚协议要等三十天。那么你想想,三十天以后,如果去民政局的时候,他给你返回了怎么办?那你们的离婚协议自始至终就没生效过,就是废纸一张。而婚内财产协议就不一样了,签字的时候就生效了,对方想反悔都不行,哪怕说不离婚,也能直接完成财产和债务的划分。我是烟台的严律师,如果有类似的经历,可以来找我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