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错误的ZS裁定#法律咨询 #北京律师 #热门

  • 北京成禹予城律师事务所
  • 2024-05-14

我们来看一个错误的再审裁定啊,大家总认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再审法院,它的水平很高。那么他再审应当不会犯错。所以再审一旦被驳回,很多人就丧失了诉讼和打下去的信心哈。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再审错误裁定啊,再审给的理由是,因为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没有提出该借条的数额错误啊。所以啊,那么到了再审期间,当事人就该借条的数额错误,法院就不再进行纠错了啊。那么这个案子的错误原理在哪儿?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哈在民间借贷案件里边,即使原告出具啊,是即使原告拿出了债务凭证、借款合同啊借条等等等等依据。但是法院依然要审查他的真实出借金额。什么意思?就是原告即便拿出了借条,法院也得审这些金额是否实际发生过,不能仅仅因为被告打了个借条,就认定他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就认定他确实借过钱。你要看原告是否真实的出借过啊,怎么走的账。这些细节在民间借贷案件里,法院必须审。但是这个高院那这个高院给出的裁定就是既然二审的时候,你对于这个借条没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就没有必要去管这个借条的数额问题啊。大家听好啊,我上一个视频讲过什么呢?我说如果上诉的时候,你们没有提出的错误,到了再审再提,法院不会理。是的,是这个原理没错。但是在民间借贷这种特殊案件里边,当事人即便对借条没有提出数额上的异议,法院也要审借条上的数额是否真实发生过。啊,所以我们说大家不要轻易的相信啊,相信说高院或者再审法院适用法律的水平一定高。这个问题大家啊要因人而异,要什么要要因地制宜啊。然后呢,我们再说啊,这个判决错就错在这个问题上,在民间借贷案件里边有借条,有借据不够,法院必须就案件啊,就这个金额的真实发生,出借金额的真实交付,以及双方之间的各种民间借贷的细节进行审查。这个再审法院是不可以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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