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六百五十万的设备租赁费的欠款,我们周六是如何快速回款,并且多争取回来五十多万的利息的,委托方是这个一个租赁公司做铝模租赁。河北的被告是中建某局某公司呃,标的大概是六百多万客户,一直做旅游租赁嘛。要记住,中建了,包括中交了,中铁,都是他们的常年客户。其实在案子接的时候我是挺黄,所以全封店做的,所以还是有风险的。所有的材料都没有做结算,而且过程性的材料也不是很齐全。托嘛,不做结算嘛,因为它是租赁嘛,不做结算,这个金额就不太确认他这个给我们的金额,自己核算了一个金额在六百万左右。他只有一些工作联系函,包括进场退场单,包括一些回单。但是中间这个局他也不太好了。其实当时我们接这个案子的时候,执行大概一个多亿。现现在三个多亿,三个三百多,第一次开庭不了了之,对方不认账,对方啥也不认啊,退了复印件不认,他们只要没做结算,他就不会认这个账。我们跟法官沟通,法官说,那你补充一下证据吧,因为这个结算不清楚,这个案子其实成就也要感谢这个北京当地法院的这个法官。他这个是本着这个查明事实,而且特别对原告的权益注重保护的这个前提下啊,说我们再给你安排第二次开庭的机会。然后我们跟当事人去沟通,收集了他全部能够提供的材料以后,发现他的底下的一个资料员和对方的商务部长有一个聊天记录,里面有发过一个进度结算啊,只不过是双方都没有盖章,也在商讨最后的这个结算金额。发现这个以后,把这个所有的聊天记录的截图给法院,提交法院看了以后觉得哎还行,不是这么专业性强的法官,这个案子可能就要出问题,很感谢法官。其实律师做案子的成就是律师与法官和当事人三方的相互成就。谈判过程中也已经谈到了,对方可能给到四百多万,不到五百万,但是不过没有同意。第二次开庭是在线上,即便如此,法官都想支持我们这么大额的诉讼请求。最后的结果是,因为判决以后,对方也判了利息嘛,但是呃,对方也没钱,我们进了执行程序,然后通过搜索一些线索吧。最后两本代理是执行或者七百多万,然后客户这个钱其实最后是打了官司,没有发钱还是挣了钱的,相当于我们多执行或者五十多万。我们这个做案子就通常情况下还是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啊,不管是本金也好,利息也好啊,通过多主张一些费用,让客户把这个损失降到最低啊,甚至把一些维权费用啊全部包含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