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宗庆后遗产争夺最核心三个焦点问题 娃哈哈遗产争夺战,最核心的焦点问题。第一: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问题,第二:遗嘱的有效性问题,第三:宗庆后设立的信托的有效性的问题。搞清楚这三个问题,弄清事实,基本上就可以清楚这里面的来龙去脉。具体让我们持续关注事件的发展 #娃哈哈遗产争 #宗馥莉 #宗庆后 #宗庆后遗产 #家族信托

  • 真知保张老师的保险观
  • 4天前

关于啊哈宗富利和他父亲三个私生子争夺遗产的事情啊,咱们作为吃瓜群众也要知道从哪些地方开始吃,不然看来看去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目前的三个私生子已经分别在香港、杭州发起了诉讼,双方问题的核心焦点。我看了一下,有三个方面。如果说这三个方面的问题都理清了,咱们这个瓜呢也就是明白了。第一个呢是私生子继承权的问题。第二是遗嘱的真实性问题,第三呢,是宗庆后零三年设立的立案信托的有效性的问题。我们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来梳理一下。第一呢,根据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无因害和歧视。那么在涉及到财产继承的具体规定中,法律呢,也进一步扫除了模糊地带。民法典在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在规定法定继承顺序的时候指出,第一的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并特别在条款中解释本编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说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这三个私生子和宗富力一样,是法定的。第一,生命的继承人地位是完全平等的。那么现在三个私生子已经向杭州方面提请了d n a比对的需求。那么这个呢就看d n a比对的结果就可以了。第二是遗嘱的真实性的问题。因为宗庆后是在二零二四年去世的,而且他的离世并不是突然事件。在他身体状态不好的时候,在休养期间早几年,其实他就已经在安排后事了。所以说在去世前的遗嘱问题上,宗庆后一定是找了专业的团队专门设计安排过的。在定立遗嘱的时候,也有多名公司的高管见证。所以说在遗嘱方面,应该是宗庆后的真实的意思表达。根据遗嘱的有效性,这个规则,如果当事人在意识清醒的时候,对属于自己的财产做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没有受到任何的胁迫、欺诈等这种情况。那么这个遗嘱就是真实有效的。按照他的遗嘱中,秋后的境外资产均由中负立继承,其他子女呢不得主张任何权利。所以说这个环节主要是要拿出来相关的证据,证明当时遗嘱是否真实有效。第三个问题,宗庆后在二零零三年的时候,在香港设立了一个离岸信托。那么这个信托的有效性的问题也是一个焦点。我也曾协助过几个客户处理过保险金信托的问题。所以说针对这个问题呢,有以下几个疑问。首先,如果说信托是真实有效的情况下,那么根据信托和遗嘱之间的法律关系,信托是委托人在生前真实的意思表达。信托的手续合规合法的情况下,如果说遗嘱和信托有冲突的,那么遗嘱与信托冲突的这个部分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说是部分无效。那么这个点上应该是这三个私生子最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是呢这里面有另外一个信息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根据三个私生子的访问说,在香港,这个信托的资金有一百一十万美金,是被宗富利转出来的。因为在信托设立以后,如果说已经明确了这个资金的指向,那么其他人是没有权利动用这个信托的资金的。那么现在中富力既然可以转出这个资金,是不是从另外一个层次来说,这个信托不是一个真正的信托,或者说还没有设定完成。只是宗庆后在生前为三个非婚生子设立的一个基金池。那么这个基金池呢是考虑留给三个孩子的,但是没有完成真正的家族离岸信托这个操作。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确实这笔钱是否完全属于三个非婚生子,是存在不确定性的。另外还有一点,在签署家族信托的时候,如果说是委托人仍然在签署的时候,他的婚姻属于存续状态的话,那么签署信托的时候必须是要求其配偶也一定要在场,而且需要配偶签字,甚至要求做录音录像的双录流程。那么在二零零三年设立这个信托的时候,宗庆后的婚姻状况如何?如果说当时还和原配在婚姻的存续期间,那么他是否知晓他是否在场搞清楚这几个问题,是确定了二十一亿美金实际归属的一个核心点。所以说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的还是他们多方的一个测评。这也提醒我们,尤其是在安排家族资产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各种工具的一个实际的效率,找专业的人咨询沟通,合理配置,提前规避风险。这个事情也让我们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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