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买那种假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了 #少儿重疾险 #妈咪宝贝 #保险避坑

  • 真知保张老师的保险观
  • 4天前

重疾险实际上已经变天了啊,尤其是少儿重疾险。如果说你没有及时了解重疾险的变化,很容易就多花了钱买到比较坑的一些产品。现在很多重疾险主张都是多次赔付,但是现在很多人买到的可能是假的,多次赔付的产品。比如说重疾保障,一百二十种疾病,重疾可以赔一次,轻疾可以赔四次,中症赔三次。轻疾中症赔付过之后呢,不影响重疾的赔付,累计加在一起可以赔付八次。但是这样的重疾险其实隐藏着一个很大的坑。因为虽然说是一百多种疾病,累计可以赔个八次。但是如果说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是重大疾病,而不是轻疾或者重症,那么重疾赔付过之后,剩余的轻疾和中症即使没有赔付保障,也是会失效的,甚至合同就结束了。只有先发生的是轻疾或者是中症的情况下,才可以享受到这个多次赔付。像这样的条款,若发生重疾,重疾理赔过后,合同就终止了。还有这样的条款描述,重疾只要发生后就不再承担重症和轻症的保障责任。所以说如果产品的描述是这样的,其实就是变相降低了保险公司给我们的赔付机会。而这些绝大多数业务员是不会告诉我们的。而好的重疾险是这么描述的。赔付重大疾病以后只是这个重疾项目的责任终止,但是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后面轻疾中症的累计赔付次数用完之后,合同才会终止。因为随着医疗水平的提升,现在很多重大疾病其实都不是致死性的疾病了。治疗之后可以生活多年,后面再产生其他疾病的概率还是有的。既然客户选择了多次赔付的产品,当然是希望万一出险的时候可以享受到这个保障。所以说只有正常条款是可以给到被保人多次赔付的可能性的。这也是我比较认可的保证责任的描述。另外一个重疾险不好的规则就是强制绑定身故责任。为什么我不建议小孩买绑定身故的重疾险?首先,绑定身故责任,保费要贵将近一半的价格,既然多花了钱,我们就要看这个钱花的到底。周祉儿童买绑定身故责任险,那重疾险有两个非常不友好的规则。第一就是十八岁之前如果说出现身故,这个身故的保额是不赔的,相当于十八岁之前这个钱就白花了。条款中也是这样明确的。十八岁之前,如果出现按照返还保费或者现金价值最大者给到保险赔偿,十八岁之前出险最多,也就是把保费返还回来,十八岁以后出险才可以给到保额的赔偿。那么第二就是寿险责任和重疾责任是不可兼得的。所有绑定寿险责任的重疾险虽然说多花了寿险保额的钱,但是重疾险的保额和寿险的保额最后只能赔一个。如果说投保后出险的重疾,赔付后最后身故的时候,这个保额就不再赔付了,相当于花了两份钱,却无法获得两份保障的机会。我一直强调一个观点,买保险一定要专款专用。如果说你的预算比较多,钱也比较充足,也嫌麻烦,那可以买绑定身故的产品。但如果说我们想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把保障做的更加完善,那就分开去配置这个多出来的钱完全是可以单独去配置一个专门的寿险产品的。预留,未来可以理赔重疾,又可以理赔寿险保额的双重机会。但现实是,不绑定身故的重疾险,现在确实不多了,很多业务员也是嫌麻烦,不愿意给客户进行介绍。那么我最近发现了一款霜儿重疾,叫你宝贝爱常在少儿重疾险,完全满足重疾险这两点基本的优势逻辑。重疾轻疾中症多次赔付。重疾赔完之后,非同类型的疾病的轻疾和中症是继续有效的,而且没有间隔期。同时还有恶性肿瘤的多次赔付。少儿特定疾病罕见疾病可以额外最高多赔百分之二百的保额。针对儿童高发的白血病,严重脊柱侧弯、少儿心理疾病等也有单独的额外赔付,而且这些都在保障的基本责任范围之内,不需要额外加钱就可以享受。在可选责任方面,这款产品的寿险责任是不强制绑定的,可以选择添加,也可以选择不加身故责任。除了身故责任以外,还有多个可选责任,比如说疾病关爱心,如果在六十岁之前出险重疾险可以额外多赔一倍的保额。我测算了一下价格,比如说零岁的女孩缴费二十年重疾,基本保额五十万保终身。如果说是绑定身故责任的话,大概需要六千二百元。而如果不绑定身故责任,每年仅需要三千零五元,可以省下来三千多块钱。同时如果说我们买的是那种假的多次赔付的产品,如果说是先出现的重疾,那我们拿到了保额就是五十万的基本保额。轻疾和中症的保额就全部失效了。而这个产品即使第一次出险的是重疾的责任,五十万赔完之后,后面轻疾和中症还有六次的赔付机会。轻疾每次可以赔百分之三十的保额,中症每次可以赔付百分之六十的保额。直到把这六次全部赔完以后,合同才会结束。这个远远比那种有赔付顺序要求的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要实用很多,相当于三千元一年就可以买到不绑定的身故五十万基本保额保终身。重疾、轻疾、重症累计七次的赔付次数,这个是没有实际要求的,可以把次数充分的用完,大提升的赔付率。如果说你现在正在考虑给小孩买重疾险,一定要找专业的人多比较一下,至少要把条款里面的坑要规避掉。如果不知道怎么选,可以留言,重击两个字给你参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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