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小规模纳税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没有营业外收入正常申报。不过你遇到这种情况了吗?遇到之后,你千万别妄自菲薄,否定自己。其实你没错,按照我们小规模增值税的一个规则,就是超过了季度三十万的。你按照百分之一要交纳增值税,那很多会计在做账时,直接按价税分离,百分之一,把这个税交了。那主营业务收入也是按照百分之一做价税分离的。但是这块你享受了百分之二的减免的增值税,按照增值税的申报,这百分之二要填到我们的减免税的申报的数值之中。那这种情况我们的季度预缴所得税就是一个比对数值。你的增值税的减免税的这个额度和你的营业外收入进行比对。如果你有增值税的相关的减免税的数值,但是你却没有所得税的营业外收入,那系统就默认你没有把这个减免的百分之二的增值税作为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存在所得税的申报错误。这种情况下大家注意,第一个,你做价税分离是按百分之一做的,那百分之二自然已经做到主营业务收入里边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看的是结果,如果你没有少交税,你是放营业外收入,还是放主营业务收入,都是农普饶不乐母。所以你这么做没啥问题,记住不是自己错了。第二个,这个问题我们认定应该属于系统的逻辑不成立系统本身的错误问题存在。所以它跟你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你要如果硬要申报的话,那要么就是你自己做一个营业外收入日,应再交一笔多交的这个这个百分之二的所得税。那这个你肯定是吃亏的,这个不建议。第二个,有人说那我可以这么做,我做一个营业外收入,再做一个营业外支出一对比,我里外里不吃亏,行不行?这个也不介意。因为营业外支出以后也可能推送风险,你在纳税调增依然还是是多交了企业自税。第三个,有人说,那我就做账的时候,因为你非得让我有营业外收入体现。那我就从主营业务收入把百分之二扣出来,把百分之二单独体现为营业外收入,然后冲减主营业务收入。那这种做法就会造成啥呢?就是说你的增值税申报和所得税报表的收入又不一致了。哎呀,怎么干都不好干。所以一线的财务朋友真的是很难办。如果非要选一个,我认为应该选第三个。当然如果说时间还来得及,你不要非得着急这几天的话,因为十月是大征期到二十七号之前都能申报,都是可以的。所以我们现在各地也都知道有这个问题。正在积极处理。如果实在等不了,你就选我的第三个方案,从主营业务收入扣一部分放到营业费外收入。如果两税比对了,那起码结果上没有问题,只是填报的数据做了一个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