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多家平台集中报送电商数据!净额法确认收入,停止! #电商 #创作者扶持计划 #税务稽查 #魏禾 #魏禾税务

  • 魏禾(税务)
  • 2天前

十一月开始,四千多家境内外的互联网平台都向税务机关集中报送了电商涉税的关键数据。在这个背景下,电商企业你要做的不是立即合规,因为你做不到,你要做的方向是要识别风险。特别是在大数据的这个集中报送之下,你们所有的经营情况将被税务机关完全掌握。我们这里边有一个事儿特别提醒各位,就是收入的确认方法叫净额法。赶紧停止。比如说在平台上卖货一百块钱,然后这个平台直接给你扣了十五块钱,包括平台的手续费和这个带货主播的佣金,你拿到手的钱是八十五元。在这个情况下,我们收入到手是八十五,实际的标价是一百块钱,但我按哪个数哪个数来做收入呢?很多电商平电商企业,他按的是这个金额,就是八十五元做收入,这就叫错错错,一定记住收支两条线,你的收入是一百元,十五元平台扣的手费和这个带货主播的佣金,它属于这个成本费用。所以你要分开看收入一百元,然后费用是十五元,这是第一个方向,一定要注意。如果说你没有按照这个一百元全额做收入,那你就是故意欺骗隐瞒少计收入,这是妥妥的征管法六十三条的偷税行为,这是第一个层次。第二个层次,一定要注意没有发票,该做账的做账,那平台收的费用和相关的带货主播个人的佣金。虽然没有发票,但账一定要做,没有做账,这是不行的。所以他做费用要体现出来,把利润搞得真实。那第三个就是这个带货主播的佣金到底该谁扣,平台直接把钱扣下,给了带货个人的主播。这种情况下,货是我们电商的,但是钱是从平台直接支付的,谁是扣缴义务人呢?听好了或是电商的这个支付的佣金的比例是电商自己设置的平台,只是代收转付款项。所以个税的扣缴义务人在劳务报酬上依然是我们的这个电商企业,电商这个经营者。所以在这儿大家一定要知道,根据国税函发一九九六六百零二号的第三条,有权决定支付退项支付金额的单位。个人是法定的个税扣缴义务人。所以这种情况下,电商还要履行这个带货主播个人的这个个税的扣缴义务。他们说了,哎呀,扣不了啊,没有名单,没有明细,没有身份信息。大家注意这个我们只能表示理解。但是你一定要知道我们税收的检查逻辑是,第一个你付没付,第二个你扣没扣,第三个没扣。征管法六十九条要进行零点五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在这儿好好沟通吧,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方向。一承认错误,二重视沟通。第三,准备好钱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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