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增值税法之后,这种进项税率的抵扣有了新的规定。那今天我在酒店的早餐吃早饭,呃,发现这个酒店不光对外营业,也给他们单位的员工提供内部的就餐。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一个典型的我们的经营活动的相关近象与集体福利的耗用近象发生了混合使用。那这个规则在增值税法之前,我们也原则上规定,也用于集体福利的迹象是不得抵扣的。但是它并没有具体的方法。因为什么呢?你比如说我们这个一般计税和减易计税发生并用的情况下,这种情况还要按照收入比例占比或进项税转出。但是经营活动和集体福利发生混合使用,它是没有具体方法来做进项转出处理的。所以在增值退卡之前,这个业务一直存在问题。因为它有原则有原理,但是没有具体的转出方法。那增值税法之后,在增值税法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规定了发生这种情况的我们经营活动和相关的这个集体福利啊,个人消费啊发生混合使用而无法划分进项的,按照实际成本做进项税的转出,注意叫实际成本法。但是给大家说一下这个增值税法之后,实际成本法它也很难落地。为啥?再举个例子,我们企业这个去交水费电费水费、电费,食堂也用,宿舍也用,办公也使用。但是开了一张专票,你根本没法算出来这个食堂和宿舍耗用水电的实际成本。所以这种情况就是一个方向叫等风来作为润滑剂使用。枫发现这个问题了,那咱们就谈一谈弹奏乐文,自己做一个列表,那风感觉差不多了。我们双方这个相向而行,把镜像转出一部分,那这问题就解决了,既遵从了我们的规则,又有用方法的这个核心逻辑,也同时兼顾了沟通的逻辑方向。这就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