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工资数据还是不会填的。这条视频要仔细听,认真记了。那刚刚收到学员的提问,提问的方向是我们在季度预缴申报的工资数据。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的填报上,我们是按照填报说明严格规则,依据财务入账口径,我填报了工资和奖金这部分,因为奖金也属于工资薪金。那这块我们按照一到九月份借方的累计发生额进行了填报。这里边没有包含我们给员工发的餐费,以及七到九月的防暑建工费,以及开门红的小红包。那这些我们是把它放到了职工福利费中,进行了会计核算。那个税的口径,我们是把这些餐费补贴七一七到九月份防暑降温费以及开门红的小红包都进行了个税的这个申报。那这种情况下刚刚申报完就发现系统提示我们的这个与个税数据不符,提示有相关的异常情况。我们就问了专管员,专管员说你最好得填报季度申报表的工资数据的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也按个税的口径来填报。那这种情况问我们该怎么填报?那这块大家一定要注意,我们的季度预缴是目标填报,说明说的非常清楚。那它的两项数据,一个是账载金额,一个是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那这种情况下就是按照会计数据,依照会计核算的金额来进行相关的数据填报。第二个,在这块我们的季度申报和我们的个税的比较,它是时刻在进行的。但是他俩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如果你们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个税扣缴的这个工资数据产生差异的这块,不代表一定有问题。就像这个问题提问,他的明确方向是做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符合这个福利费会计核算范围的,他就不应该放到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里边。因为这个只是我们应付职工薪酬借房的工资数据。这个工资包括奖金,那除此之外都不应该填到我们的借方。所以在这儿有差异,你正常申报,这不构成风险,也不属于问题。因为在填报季度预缴申报表时,他只按会计数据来填报,符合会计核算方向和规则的。就是no。普莫勒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