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款项支付给对方的公司股东。这种情况下是否存在税收风险,你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去处理呢?这不,小张会计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他们欠a公司一笔一百万的应付的材料款项。a公司。喵不悄的就把公司注销掉了。他的个人股东老魏找到了小张会计,他们单位说,哎呀,我们公司已经注销了,你们欠我的材料,款项一百万要给我,我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就是我的。所以钱给我那是没有问题的。小张会计一想,哎呀,他说的好像有道理,但总感觉哪块不落地,感觉有点风险。他跟这个老魏说说魏总啊,你这个事儿得等一等,我得跟领导汇报一下。然后这个汇报之后,我们再看怎么处理更为合适。然后他马上给稽查的魏科长致电,跟魏科长说,总感觉这块有哪块有风险,但是我又说不出来机场的胃看说old but beautiful的。小张会计,你的敏锐的直觉是非常棒棒哒的。那这块有几个风险给你讲一下。第一个,你们这个要明白一个道理,个人股东跟公司在公司法上是相互独立的,公司是公司,个人是个人,他们的人格独立,财产独立。你们欠的是对方公司的钱,不欠这个个人股东的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们不应该把钱直接支付给个人股东。第二个,如果说个人股东想要这笔钱,那一定要在公司注销之前给你们发一个债权转让的通知,告诉你们债权人已经变成了老魏公司把债权转让给个人股东老魏了,有这个债权转让的通知。那你们拿到这个通知之后,就可以在账上把这个应付账款调到老魏名下。这个时候你再支付才是比较合理的。第三个,如果这种情况你们确实要支付的话,也有一个潜在风险。材料你们拿的是专票,已经抵扣了进项,抵扣进项之后,在这个背景下,你们把钱给了一个个人。老魏,那收钱的是老魏开票的是a公司,这种情况开票收款不一致,按照国税发一九九五幺九二号第一条第三项,这个三流不一致,你的进项抵扣是有风险的。所以你要把这个事儿跟老板汇报清楚。如果赋给老魏了,那咱们进项抵扣存在一定的风险挑战会说,哎呀,魏科长听你讲完之后,我真是鹈鹕换灌顶,豁然开朗。你咋这么厉害,越来越崇拜你了。魏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