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底下留言说,你要是给法官较真,你的案子会不会遭到报复,穿小鞋?我想这是完全的两把事。有句话叫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就是说,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你如果不去主张任人宰割,任由对方违法践踏你的权利。这种情况下,你的权利最终肯定得不到维护。当然你去出头,你去反击,也有可能会遭遇到小娴穿被打击报复的都是有可能的。但是大家要想一想,有一句话讲,叫宁做出头鸟,不做挨宰鸡。就是说如果说这个事情你不出头,他不出头,大家都不出头的话,对方就会把违法视为一件非常非常正常的事情。那种情况下法要法律还是他法律的制定,还要他干什么呀,大家都不要法了,咱直接讲权就算了。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平衡这一个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因为有权利的人,他必然他有资源,有力量,没有权利的人。那么我们就要以法律作为武器。而且我们天天说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首先依法就是最大的一个最好的一个为人民服务的一个诠释。如果说你连法律上保障老百姓的权利,都不给老百姓去行使,那还叫什么为人民服务。但是我们现实生活中就有很多的公职人员,一旦有了一些小权利,也不顾中央的三十五十年的教导,也不顾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怎么规定的。就是有那种我的地方我做主,你到我的地方你就得听我的,不听我的,我就要收拾这种人,你就要给他敲敲警钟,敲敲边舞,让他警醒,让他照照镜子出出汗。否则的话,下一步不是说他忘吾。所以否则的话,下一步这种人就会有牢狱之灾。所以说你这种对他的这种举报、检举甚至是曝光,实际上是为了他好,防止他避免陷入更深的一个深渊。所以无论说从你个人的角度,合法权益的角度上来讲,还是从对方的权益上来讲,还是说从整个的这种社会的法治环境上来讲,我认为遇到不法的事情我们就要发生。否则的话不仅仅是对我我们自己不负责,也是对对方不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问题所承担的社会的责任不负责。我是张金辉,欢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