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最细:刑事案件全流程,公检法三阶段有哪些重要环节那些坑 #杨鹤律师 #刑事律师 #刑事案件处理全流程 #刑事案件 #侦查

  • 杨鹤 律师
  • 3天前

刑事案件全流程,公检法三阶段,本视频共计二十分钟,涵盖刑事案件全流程,各阶段建议收藏,反复观看。从公安立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判决至最终服判。全流程需要经历多长时间,哪些环节必须清楚。取保和黄金三十七天律师做什么,这些核心要点和雷区,一定要注意刑事案件从公安立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判决是最终服判全流程,需要经历多长时间,有哪些重要环节,时间节点是必须要清楚的,哪些坑一定不能踩,那遇到麻烦应该怎么办?大家好,我是杨浩律师,今天这个视频一次性把刑事案件全流程说透,为什么要重点说这个问题?因为我发现很多案件当事人和家属对刑事案件流程其实是完全不清楚的,甚至连最基本的阶段都搞不清楚。明明案件已经到检了,却还在找公安机关来掰扯,白白浪费了很多关键的机会。那么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你很好理解,分别是公安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的审判阶段。第一,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公安侦查阶段他会做什么样的事情。你为什么会被公安机关给逮住?那这个阶段最长可以到达八个月零七天,侦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什么样的工作等等一些关键的问题。那刑事案件为什么会产生?为什么会案发?一是受害人去报案,二是公安机关。他在侦查其他案件时发现还有关联的一个你你是关联案件的上游或者是下游。第三,你被点名了,你被立功了。另外还有一些是指定办理的专案补增的回流案件。那么案发之后,公安机关的程序就是启动立案,立案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了。也就是说,无论是前面的每一种情况是受害人报案还是被人给点名,一旦立案,紧接着就是侦查,侦查是有很多种方式的。而且你不一定就知道公安机关已经对你开展侦查措施了。比如秘密侦查,法律上叫做技术侦查,他是经过严格审批手续后,在嫌疑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隐瞒身份使用技术手段来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比如,前期他会采集很多受害人的口供,明确犯罪模式,通过监听电话、截取短信、调取微信等相关的记录。这一些技术手段来确定你的犯罪事实。那么当然既争的这类案件必须是严重犯罪,比如黑孔毒这一类的,像我们的一些普通的刑事案件,是不能随便使用的,到侦查定位到具体的嫌疑人之后,就涉及到案了。到案又涉及了几种方式,核心无外乎是你主动到案还是被动到案。那么一般常见的是传唤和抓捕。传唤适用的情形是,公安机关认为你这个。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或者并不确定是不是你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这边就会使用传唤证通知犯罪嫌疑人在指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那这个时候如果去了,后续就很大可能被认定为是自首。自首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量刑情节,他是法定从宽处罚的。而且自首在公安阶段申请取保候审,向检察官去谈刑期以及能否适用缓刑,都有非常大的作用。但是一定要注意自首必须要符合两个法定的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只有这两个条件全部满足,才构成自首。那如果只满足其中一个,你主动到案了,但是并没有如实的供述,也不能认定是自首。另外,传唤他并不是强制措施,它本身是不具备人身强制性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到案,后续公安机关就可能对你采取集权。那么针对抓捕,抓捕是很常见的一种档案方式。比如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查的手段,发现了你的位置,紧接着就会对你实施抓捕。那么还有一个是挂网追逃。这里需要强调一点,一旦你发现自己被挂网了,要赶紧自首。你懂得,只要你还在国内是躲不了多久的。那么再强调一下自首的问题,在侦查期间能够影响你后续量刑的就只有两个自首和立功。立功我们都清楚这个比较难,而自首是比较好认定的,但是也要注意不要踩坑。一是要如实供述,如实供述的意思是你供述的案件情况与公安机关掌握的一致。在公安侦查阶段又有哪些关键的时间节点?什么是黄金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有多久,律师还能做哪些关键的工作?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也就是当事人最关心的黄金三十七天。简单来说,就是拘留后逮捕前的这个期间是决定犯罪嫌疑人能否取保候审,避免被正式逮捕的关键期限,也被认为是决定案件走向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无罪或罪轻结果的黄金窗口期。那在这三十七天当中,前三十天是指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之后,在三十天内要收集证据,申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申请批捕书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案件都必须要经过三十七天。而我们说的是最长三十七天。那还有一些简单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在刑事拘留三日内去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在四日作出决定的。那么还要提到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嫌疑人被送看守所之后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是要通知家属的。很多时候家属会跟我们说,人找不到了,不知道羁押。在什么地方,是不是公安机关的程序有违法呢?其实这并不是说公安机关办案一定有问题。因为通知家属这个程序,他们是向户籍所在地寄出挂号信的方式来通知的。家属如果找不到人,可以拿着亲属关系的证明。比如说结婚证、户口本,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去查询。那么针对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必须要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相关的强制措施。这就意味着当事人会有很大机会恢复人身自由,并且案件在后续被判处实刑,也就是坐牢的机会会大大的降低。那么针对这个取保候审,他的意思是用保证金或者保证人担保的方式。担保犯罪嫌疑人在外边不会再继续犯案或者扰乱侦查、串供这一类的,等待审查起诉,或者是法院的判决。虽然取保候审之后是很有可能撤案或者是不起诉,但大多数的情况下并不代表你取保之后一定就会没事。当事人和家属也不要陷入这个误区当中,因为有很多案件是在取保过后,一年半载被移送给检察院的。所以即便你人出来了,但公安机关的侦查措施是没有停止的。另外一个点就是取保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不超过六个月。如果你被取保之后,在外面不配合公安机关的一些调查或者存在犯罪的,可能,会被考虑进行收监,那一定不要违反取保规则,不要去私自订飞机票、高铁票这类实名需要登记的。你以为没事,其实网控的严严实实。所以我们说取保之后的坑就在这里。那么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就是三十天。如果公安机关要继续羁押,要向检察院报捕,也叫报请逮捕。而一旦检察院逮捕后羁押期限,那后面就可能长了。所以如果你的案件它关押期都超过三十七天了,不用去想,其他的一定是已经被报捕了。也就意味着,检察院初步认为犯罪嫌疑人是有明确犯罪事实,事实、证据也是比较充分扎实的,并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相对于取保候审,此类案件的风险肯定会大大的增加,会朝着更不利的方向去发展。我们之所以说这三十七天是案件定势的关键期,原因就在于公安机关在侦查初期,其实证据体系还没有完全去固定,事实认定也存在着多种的可能性。而一旦被检察院批捕之后,基于我们国家武术一体的机制,也就是批准逮捕的检察官,基本上就是后续提起公诉的检察官。而案件的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就会围绕着有罪的这个基调去进行。后续你再想改变非常困难。那在这三十七天,律师的作用其实还是很大的。律师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去分析。什么时候去提取保,什么时候去会见当事人,会见当事人的频率是多久。并且这个时候针对会见只有律师能见,律师是可以随时提出会见要求的。了解案件情况,告知嫌疑人他的权利义务,避免因为恐慌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也不是事实的一些供述。那么律师向公安机关去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也是有讲究的。早了,人家公安机关还在侦查,晚了,都已经报捕了律师,一定是从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上去明确这个案子为什么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同意我们的取保申请,这就说明这个案子公安机关认为是比较严重的。他们会向检察院去申请批捕,这时候需要第一时间去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从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危害性等角度,充分的去阐述为什么不应当批捕以及相应的事实、理由,让检察官考虑到本案如果贸然批捕,将来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因为一旦检察官报复之后,后面再出问题,检察官是有责任的,他们内部也会互相甩锅。你要清楚啊,公安机关肯定是会把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重点放大,对,有利他的不怎么去行。那这个时候你让检察官充分的去考量有罪和无罪这两种情况。专业律师一定会把这个情况和检察官去说清楚,由检察官充分考量案件情况之后,再来决定批捕还是不批捕。所以说律师介入的时间越早,发挥的作用空间也就越大。像我们专业律师是会根据公安机关询问嫌疑人的问题,反推他们掌握的哪些东西,侦查方向在哪,嫌疑人需要注意什么。那不同的罪名核心的注意点其实是不一样的。而且不同的犯罪模式,公安机关的询问方向也是不同的,包括他的一些态度等等,要去反推案件情况。而且专业律师是能够通过一系列的这些经验去推的。为什么这个案件会案发,案件到底严不严重?未来可能定性是什么?哪些坑不能去踩?另外啊报捕并不是说侦查阶段就结束了,他也不是我们所说的移送审查起诉。这个时候案件的卷宗都可能还没有齐全,只是一个初步的口供或者初步的证据。在报补的时候是移送给检察官的。这些初步资料,检察官是根据初步资料来判断嫌疑人是否够罪满不满足批捕条件的。如果已经是有初步证据证明构成犯罪,并且可能被判处实刑的情况下才会批捕。那这个阶段卷宗只有检察官能看,律师是不能看的,所以家属也不要搞错。阶段认为什么到这个时候,你律师还不能去阅卷你。都不知道卷宗上记录了些什么,所以家属不要搞错了。这个程序报补不是移送律师,是可以申请不予批捕。但是这个事实和理由是根据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当中掌握的事实和理由去申请。那么在批捕之后,检察院也会去通知家属,同样是挂号信的方式,这边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的问题。批捕后积压时长最长可能会达到七一个月。那这个时候律师要保证至少每个月要去会见嫌疑人。那通过与嫌疑人的沟通,公安提审的口供有什么样的变化去推断案件走向是向好的,严重程度是否变得更轻呢?律师根据前面的情况,去向检察官提羁押必要性审查,这里也是有概率申请取保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案件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以外,还有可能存在超期羁押,也就是现在羁押的时间很可能超过了犯罪嫌疑人。他要判断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的期限,那么这种情况下,也要立即向检察官去申请。在现实中,刑期倒挂的情况也是有的。如果律师不主动去申请,当事人自己也可能意识不到。而且检察官手里的案件很多,我们必须要主动的去提醒他,并且一并去提交书面的申请。律师另外的一项工作就是会见辅导。会见辅导不是要求当事人要说什么话,或者是不说什么,而是让当事人清楚哪些对他有利,哪是不利的。要在涉嫌这个罪名的框架下,让他清楚这个罪名的定罪量刑。如果确实遗漏轻罪或者是无罪的证据也要去明确。因为公检其实是一个入罪思维,我们辩护律师是出罪思维,所以让当事人清楚案件哪些对他有利,哪些对他不利,也是比较重要的。提醒一下针对案件当事人的家属,不要认为被批捕了,律师就完全没作用。是否被逮捕,跟案件情形、证据是有直接关联的。律师要做的是搞清楚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通过与嫌疑人会见沟通,了解核心事实。为什么被逮捕为后续的辩护打好基础。另外,羁押也是可以延期逮捕之后报上一级检察院可以延期羁押最长七个月。其次第二个阶段就是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送检代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口供证据都已经固定了。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有一个月的时间来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和量刑。但是同样啊也可以延期。在这个阶段,检察院会确定量刑的长短,甚至也可能会不起诉。当然在羁押状态下,能够拿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极少,但是也不排除会有前面我们说的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的。期限并不是只有一个月,他也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也就是我们说的不争,而且退可以退两次。检察官如果认为证据材料有问题,都不一定够罪了,那就会退回公安机关去补充侦查。退回之后,补充侦查的期限一般也是一个月。这个时候律师是要去判断和会见的,为什么会被退征,一定要结合会见判断相关的原因。如果案件存在退休之后的补充侦查,那律师还要去阅补充卷。那这个时候审查起诉期限又有一个月,并且还可以延长十五天了,相当于是重新走了一遍审查起诉的流程。此外,第一次退役之后,法律规定还可以再次退征并且补充侦查。这就是我们刚刚提到的公安机关进行第二次的补充侦查。但是检察院也仅仅只有这两次退征的权利。第二次补充侦查回来之后,还是像第一次一样,有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以及可以延长十五天。而一旦检察院两次退回了,就必须要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构成犯罪了。虽然这种情况极少,但是也不排除有可能会发生的,而且主要也是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那么检察院在这一个月以及延长十五天的期限内主要是干什么呢?那在这个时候,检察官的工作就是根据公安提交的证据判断嫌疑人是否够罪,以及刑期是多久,能不能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说到这儿,可以多讲几句。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在这个阶段,一般是案件到达检察院的第四周,检察官才会把整个卷宗没搞清楚,给出量刑的意见。另外提一句,所谓的精细化量刑,是与地区有关联的不同罪名,各地的量刑幅度可以不一样,包括检察官会去看犯罪嫌疑人有没有自首、立功、坦白,有没有相关的前科,有没有退赃、退赔以及被害人家属谅解的等等情况来综合确定刑期。那么如果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基本上程序就结束了。法院基本也是按照这个来判的,认罪认罚。这里也要注意,在公安阶段,所谓的认罪认罚是不同于我们所说的检察院认罪认罚的,它不是一个事情。因为在公安阶段,公安在笔录当中也会问你是不是认罪认罚。那这时候要的是你一个态度,是为了方便公安机关,他提取你口供的很简单,如果你都认罪了,那我问你的这些问题,你是不是就应当如实来供述啊?所以公安阶段认罪认罚的笔录并不是检察院的认罪认罚程序,签了认罪认罚拒绝书。那有什么作用?很简单,如果你的刑期是六年,那你签了就可以打折。比如检察官给你一个四年五年的刑期。但是这里有一个点,如果。你签了认罪认罚,将来到法庭上,要是翻供,问题就严重了,刑期会往上提。那么实际上在认罪认罚这个环节,律师也有他的作用,而且也有大的作用。他是需要与检察官去据理力争的,把案件有关从宽的相应的证据都要给检察官说清楚。这个时候也是会考验律师的水平了。因为不乏有很多律师面对检察官,他是不愿意去起冲突的。那如果嫌疑人对罪名本身就不认可,他都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的,那就一定不要千问责任法。包括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也一定要和嫌疑人及家属沟通清楚。一旦签了,法庭上就很难改。而且如果签了二审,你又去上诉的话,检察官是一定会来抗诉的,把刑期要给你加上去。那如果没签,这一点完全不用担心,该上诉就上诉。我们国家对这种情况况下的上诉是是不加刑的原则。紧接着就是检察院移送法院的公诉流程。到法院之后,如果是简易程序或者是素材的程序,一般是十几二十天出结果。如果是普通程序,两个月左右出结果,正常情况下可以在延期一个月,但是不排除再次延期多次延期的情况。那么在法院的审判阶段,律师能做什么样的工作呢?第一个就是开庭辅导。因为开庭审理在法庭调查阶段,是有对嫌疑人发问环节的,发问环节非常重要。发问有没有答到点子上,甚至决定了案件审理的走向。你把发问理解为法官对嫌疑人的一个问话。那法官具体会问什么问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嫌疑人之前在笔录上的内容。如果你回答和笔录一致,那没有什么好说的。而一旦案件事实与笔录是不一致的,律师在发问环节就要重点的提出来,把案件真实事实还原给法庭。所以开庭发问,法院要发问,检察官要发问,律师也要发问,这点很重要。第二个就是法庭调查和辩论这个阶段如果要选择硬刚的,就是要给检察官一对一的去抗辩。律师专业能力和战斗力强不强也能体现出来。第三个是当事人的最后陈述,这个律师也会对当事人进行多次的辅导。法院庭审有什么样的环节,可能面临什么样的情况都要一一的讲清楚。最后陈述就是最后由当事人总结的这么一段话。一般刑事案件家属是可以旁听的,可能开一次庭或者是几次法院就会宣判。法院宣判后,被告有十天的上诉期,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是可以提出上诉的。以上就是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那审判阶段羁押一般最长的是六个月,但是。不排除实际案件中有延长到更长的上述。我们刚刚已经提到了,要注意前面的两点。如果之前你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那么去上诉检察院一定会抗诉,会要求来增加刑期。那如果没有签,认为判决有问题,就一定要去大胆的上诉。到了二审法院的判决周期一般是四个月,但是同样是可以延期的,二审法院可以采取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的方式。那么对一般普通的一些案件都是书面审。那如果你对犯罪事实认定都认为是有重大问题,可以申请开庭审理。那向法院提交开庭审理的申请,二审当然就会存在维持或者发回重审甚至改判的情形。只是说二审维持的概率是占大多数的。以上就是刑事案件。从公安立案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的全流程,希望对你的案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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