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遗嘱有效无效取决于什么啊,它取决于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呢,是立遗嘱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精神正常,思维清晰。他必须得是这样的啊,不能是比如说有老年痴呆呀,或者精神上面有什么问题啊,这个肯定就不行。第二个呢,他得是在立遗嘱过程中,必须是一个他的真实意思表达。比如说你立遗嘱过程中,他得主动去表达,或者说问他一个开放性的问题。他能够自主的去说清楚他的意愿。比如说老太太,你今天是来这里是做什么,老太太说我是想立一份遗嘱,对吧?肯定要发问。但是你问的问题不能是封闭性问题。老太太今天是来了一个,我说说啊你这台是不是留给你小儿子啊,是不是都给他啊,是不是留给他个人啊,你这个就不是一个真实意思表达,明白吗?必须得具备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有胁迫,不能有诱导,不能有这种这问这种方式。第三点呢,就是说你立的遗嘱的这个形式、要件以及内容啊,它得合法。比如说你立的这个是逮住遗嘱,然后你就光立遗嘱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不签名或者代书人证。见证人签名了。立遗嘱人不签名,你这个东西做不到,那就是形式要件不符合。像什么内容要件。你比如说你立着这个内容的话,侵犯其他人的这个财产权利了。比如说那个你立的是公房,那你肯定是不能作为遗嘱有效的内容,那就取决于这三项,取决于这三个因素呃,行为能力正常啊,真实意思表达啊,没有胁迫和诱导。第三个形式要件和内容实质要件都合法。这三点是遗嘱的真正有效、无效判断的因素。第遗嘱不是看遗嘱内容写的合适不合适,也不是看它哪种种类,是不是有效的。这点大家容易陷入到这种误区,咱给大家纠正纠正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