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子吗?有这样一个案例,老人家李某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在北京的一套房子留给孙子。李明。该遗嘱呢经过公证之后,就交给了孙子李明保管。老人去世后两年,李明的叔叔和姑姑就起诉,要求继承这套房子。李明这时候拿出遗嘱,说,房子是爷爷留给我的。那最终法院判决遗嘱有效,但是孙子立名不能继承这套房子,这个结果您感到意外吗?法院的判决当然没有问题。那么知识点来了,请记好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父母、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孙子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的范畴啊。当然了,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把遗产通过遗嘱的方式给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是区别在于,如果给法定继承人,那么他们是可以你直接立刻继承的。如果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就不叫继承,而只能叫做遗赠。遗赠呢是一个双方行为,就是我给你,你要不要呢?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必须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过期了视为你就不要了。遗产这时候就归其他继承人来继承了。那本案当中,由于孙子李明在爷爷去世后六十日以内没有做出明确的表示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所以他就丧失了受遗赠的权利。说到这里啊,大家一定觉得不公平。但是我们要了解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那是因为遗嘱人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行为是一种通过遗嘱赠与的行为。对于另外一方来说,那么他就要必须尽快做出意思表是是否接受,这样就使得赠予行为在法律上能够成立并且生效了。同时要给其他的法定继承人一个明确的交代。那本案当中呢,如果李明在拿到遗嘱以后,当场书写愿意接收的说明。那或者在六十日之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他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