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签字齐全,为什么被判无效,缺了这个环节呀,真不行。北京的王先生的母亲吴女士去世之后,留下了两套房子和一些存款。王先生手里有一份母亲生前立的打印遗嘱,上面写着所有的财产都由他继承。吴女士自己签了名,按了手印,还有林女士和邓先生作为见证人,也签了字。可王先生的外婆和姨妈却不认可这份遗嘱。他们说,吴女士住院的时候,一直是他们在身边照顾,从来没有听说过遗嘱这事儿,也没见过李女士和邓先生来医院见证。他们觉得这份遗嘱啊有问题,不能作数,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只能闹到法院。王先生坚信,遗嘱上签字齐全,肯定能算数,而外婆和姨妈则认为这个遗嘱来的太蹊跷,背后肯定是有问题的。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重点审查了两个方面,第一是见证人有没有全程看着遗嘱,从电脑书写到打印,再到签署的整个过程。二是这份遗嘱符不符合民法典里关于打印遗嘱的规定。调查结果显示啊,见证人李女士和邓先生对于什么时候参与遗嘱制作的说法不一致。他们既不能证明自己看着吴女士在电脑上写遗嘱,也说不清楚有没有参与打印的环节,而且啊没有任何影像或者文字记录能证明遗嘱形成和见证是同步进行的。一审法院认为啊,虽然这份遗嘱在签名日期等形式上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见证环节出现了大问题。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打印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全程见证。立遗嘱人和见证人还得在每一页上签字,并且写清楚年月日,这份遗嘱缺少了关键的见证程序,所以是无效的遗产得按照法定继承来分了。王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说遗嘱形式都齐全了,就该有效了。但最终经过审理,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因为见证人只在最后签了字,没全程见证遗嘱的制作。这确实不符合打印遗嘱的法律要求。通过这个案件啊,对对,要提醒大家,打印遗嘱不是签个字就行了。以下四个关键点必须要牢记,一是见证人必须全程见证,少一步都不行。打印遗嘱和手写遗嘱不一样,法律对他的要求啊更严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明确的规定,打印遗嘱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全程见证。这里的全程很关键,不只是在遗嘱上签字那么简单,还得看第主人在电脑上写,看着打印出来,整个过程啊都不能缺位。就像这个案子,见证人没。参与前面的书写和打印过程,就算最后签了字,遗嘱二也不算数。这是为了防止遗嘱内容被人篡改,保证利遗嘱人,这是他的真实想法。二是时空一致性非常重要。时空一致性啊就是说遗嘱的形成和见证过程得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简单来说就是利主人写的时候,打印的时候,见证人都得在旁边,不能说李主任自己写完,打印好再找见证人补签字,这样是不行的。三、是不是谁都能让见证人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且不能和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比如继承人的朋友、亲戚,或者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都不能当见证人,不然见证就可能不公正了。四是签名和日期要规范。第遗嘱人和见证人啊必须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字,还得注明年月日,少签一页,漏写日期都可能让遗嘱出问题。这是为了防止遗嘱被人抽换页码,也能明确遗嘱定义的时间。所以说呀,立打印遗嘱真不是个简单的事儿,稍有疏忽就可能前功尽弃。很多人觉得只要签了名,有见证人就行,却不知道全程见证这个环节有多重要。如果想立一份有效的打印遗嘱,不妨多做一部全程的录音录像,把第一主人写遗嘱,打印签字,还有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过程啊都录下来。这样就算以后有了纠纷,也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不知道大家对打印遗嘱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我是北京理事师,专注继承和发展案件。如果您有任何相关的问题,都可以给我留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