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财产遗嘱给小三儿,原配怎么办呢?粉丝李女士找到我的时候,哭红了眼。刚经历丈夫马先生离世的悲痛,就被一个陌生的女人找上门来说,你老公早立了公证遗嘱,房子、存款全归我,赶紧搬出去。这个女人是丈夫的婚外第三者,手里攥着一份盖了公证章的遗嘱,上面写着丈夫名下所有财产,包括夫妻共同打拼的北京的三套房子、存款、车辆、收藏品全部遗赠给他。林女士瞬间就崩溃了,自己作为合法的妻子,难道要落得人财两空,扫地出门的下场吗?他颤抖着问我,张律师啊,公证过的遗嘱是不是板上钉钉,我真的一分钱都拿不到了吗?这类案件我做过很多,作为职业一七年的继承纠纷律师,我接受委托后,马上为李女士梳理了案情。公正,遗嘱有效,需要经过两道硬关。很多人误以为公证遗嘱就等于绝对有效。我们看问题不能只看表面形式,更要看它的实质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我仔细研究了案情,也查阅了法律条文和判例。我告诉李女士,别慌,这个案子我们有很大的胜诉把握,为什么呢?核心就在于两点,第一,遗嘱的财产处分权问题。第二,遗嘱的内容是否违反了公序良俗。首先,我们要搞清楚遗嘱里处分的财产真的是立遗嘱人一个人说了算了吗?显然不是。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也就是说,李女士丈夫在遗嘱里处分的那些房子啊,存款、车子、票子,绝大部分都是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的丈夫,她只能处分属于她自己的那一半的份额,他给因为没有权利把属于林女士那一半财产也处分掉。马先生把全部的财产都给了第三者是不行的,这本身就侵犯了李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所以这份遗嘱在处分李女士应得的那一半财产的份额上是无效的。其次,也就是更重要的一点,这份遗嘱的内容严重的违背了公序良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李女士的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的关系,这本身就是对婚姻忠诚义务的违反,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整个的遗嘱内容都应该是无效的。法庭上,对方律师反复的强调遗嘱经过。公证形式合法,让我们直击要害提交夫妻共同财产证明。例如购房合同、存款流水、共同经的记录证明,遗嘱处分了林女士的合法财产。我们还举证证明丈夫与第三者的婚外情事实聊天记录。证人证言指出,遗嘱设立的基础是违背了公序良俗。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观点,这份遗嘱既侵犯了原配的财产所有权,又违背公序良俗,整体无效。判决结果原配胜诉,小三是颗粒无收。所以大家遇到类似的情况,不要被一份所谓的公正遗嘱吓到,一定要寻求专业的律师的帮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最终是站在公理和正义这一边的。我是北京律师大姐,职业十七年前办案件上千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