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都做完变更了,还要承担债务吗?#干货都在这 #财税知识 #会计知识#会计 #哈尔滨同城

  • 80后周会计
  • 3天前

法人都变更完了,还要承担债务吗?我们先明确两个事情,一个是法人,一个是股东。那法人其实就是一个简称吧。准确的来说的话叫法定代表人。那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一定要区分开这两个人承担的责任不一样。我们先说一下股东,股东才是这个公司真正的实际管理者。那实际情况是这个公司是股东的,这个公司不是法人的。那比如法人和股东,他俩不是同一个人,那股东想换掉这个法人,他随时可以直接换掉,所以股东才是这公司真正的老板。那这个股东存在对公司到底有什么意义?那这个公司是股东出的钱嘛,对吧?就是股东以出资的金额为限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承担有限责任又是什么?比如说你的公司注册资金是一千万,那股东只需要把这一千万实缴完成就o k了,他就不用再去承担更多的责任和债务了。那如果公司在运营当中的话,欠别人的钱或者欠别人公司的钱还不上了,就拿这个注册资金先去还。要是还不上,那公司就可以去做这个破产清算,股东也不用去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个就是有限责任。可是法人承担的责任和股东是不一样的。那法人不用往对公账户里面打钱,对吧,那这个法人他代表公司到底都做些什么啊,处理一些合同事项。比如说公司被某某某公司给告了,或者是某某某人给告了,那这个得需要有一个人来出庭是吧,谁去法人去公司被s局约谈喝茶,谁去谁去谈,还是法人去。所以说这个法人代表吧,是公司名义上的这么一个代表人,他也是公司的第一责任人。那比如说公司欠另外一个公司的钱还不上了,正常来说股东是不用去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你想把这个欠钱的公司,你想去销户,这个是没有办法正常销户的那销户的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正常注销,另外一种是破产清算。那你想正常的话去注销这个公司肯定是不太可能的。因为你注销的时候,你要先去做这个公式,要让你的债权人都知道,你要注销呃,债权人不同意你注销,你就注销不了。注销的时候,如果你要是不通知你的债权人,这个就算是你恶意注销,那股东有可能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要申请破产清算,也需要去申请。即使你申请了,也不一定能通过。如果要是没通过,那你就不能正常。注销最后的话,这个公司只能搁置呃,移植放在那儿会计啊或者是代理公司啊,帮你去做这个临时报,保持公司属于是一个正常的状态。还有就是你公司账上每进的一笔钱都会被强制执行,转给债权人,同时法定代表人也会被限制高消费。啊,坐不了高铁,坐不了飞机,大部分的话限制的都是法人,他不限制股东,对于股东来说,你只是出钱了,只是担任了股东。那股东跟公司的话就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股东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实缴义务嘛,对吧?所以说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他承担的责任是是完全不太一样的。如果公司的法人变更了,那这个高消费就限制就会限制新来的这个法人,就是这个新法人会被限制高消费,那老法人就没事了。如果老法人他也不是公司的股东,那就跟这个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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