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了被迫离职,一旦失败了,你面临的结果是官司输了,工作没了,补偿金没有了,连失业金你都领不到了。而且对于大部分啊打工人,感觉看了几个短视频,略懂一二了。实际上对他们这些人群被迫离职的成功率是极低的。啊,我作为在平台讲了六年劳动法的劳动法专业律师,我给你讲几个被迫离职的坑啊。第一个啊首先被迫离职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公司审批、批准签字盖章的。你只要把你那个通知送达给公司,那么产生法律效力啊。第二个,这个被迫离职啊,想成立必须是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那个规定。其中里边最核心的其实只有三种情况。第一个就是不提供劳动条件啊,第二个就是什么,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个没有依法缴纳社保。那你就围绕这三点,你去找证据就行了,明白吗?你其他什么什么没签劳动合同了,什么不交公积金了,这都不是被迫离职的理由。第三,你想被迫离职,在提之前一定跟公司要有充分的沟通。很多朋友他担心啊,沟通完了,万一给我补上了,万一给我发了,万一给我提供条件怎么办?你越担心越要沟通,因为大部分提被迫离职的朋友,不成立的理由是什么?公司的这个违法行为是有,但是不具有主观恶意性,没有持续性,没有足以严重侵害你的权益。所以怎么体现出来这个恶意持续和严重啊,就是反复的沟通啊,在一个月两个月之内,我跟你沟通了两次,三次、四次,结果公司嘛置之不理,甚至说不搭理你。这种情况下都体现出来他的恶意性。你得写李后兵,明白吗?就这道理。第四个要提前搜集证据。你包括我们现在在指导的一些员工啊,都被迫离职。他们就觉得哎呀,这怎么还能不能提呀?我说你越着急,你越要等我们指导的过程,或者是我们在按开庭前梳理这个过程,就是帮你增加你被迫离职的胜算率。所以你要提提前准备大量的证据搜集机,包括你的打卡记录,工资构成,包括公司前期的罚款的记录,你的聊天记录。尤其在o a系统上的或者公司邮件上的一些聊天记录,这些都要提前搜集证据。该做录屏的,做录屏,该做公证的,做公证。你只有把这些前期准备好,做好充分的沟通,才能体现出来公司的恶意性。否则的话你连给公司改正的机会都没有,你就愣提被迫离职,大概率都成立。不了竹篮打水场空,你知道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