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律师,我公司的一名员工入职不到半年,早上刚到公司,还没做事就猝死了。后面才知道他有严重的心脏病,是隐瞒公司的,我需要赔偿吗?呃,看到这个问题,我第一反应就是想问这位老板,你有没有给他买社保?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是视同工伤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所以这个情况的话是视同工伤的。所以呢,即使这位员工他才刚刚到公司,还没有开始工作,就已经并发,也是视同工伤。虽然他可能有疾病隐瞒了,公司,主观上或许有一点问题,但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所以啊,如果你没有给他买工伤保险,这个可能很高额的赔偿责任,就需要你自己来承担了。